企业所得税30个疑难案例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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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所得税30 个疑难案例解析
一、收入类
二、成本费用扣除类
三、资产损失扣除类
四、发票等合规票据类
五、税收优惠类
一 、 收 入 类
【案例 1】计提关联方利息收入能在所得税前 调 减 吗
基本情况:
某公司 为 了达到 上 级交的 任 务增加 会 计 利润 , 在 2016 年 年底
计提一笔关联方利息收入并没有实际发生。
问题:
这笔利息收入在所得税汇算时能否做调减处理?
政策依据:
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 十 八条规定,利息收入,按照合
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。
事务所意见:
对于此类运用盈余管理手段虚增利润的情况 ,根据相关借贷合
同或协议判定,如果按照税法口径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,可以进行
纳税调减处理;经判定已经达到确认条件的,则不应进行调减处理。
企业意见:无
建议:
1.按税 法规 定, 利息收入 按 照 合同约定 的 债 务人应付 利 息 的日
期确认收入的实现,可以进行纳税调减。
2.确认 该项 利息 收入属于 调 节 利润,并 未 实 现,未来 有 合 同取
消的可能,调减有风险;
3.税务 师不 应扩 大执业风 险 , 根据目前 证 据 发表意见 , 按 照税
法规定,可以调减。
(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提供)
【案例 2】还建项目视同销售收入的价格如何确定
基本情况:
某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中,包括商业、写字楼、住宅、车位
等业态,其中住宅包括商品房、自住型商品房、经适房三个类型。
该项目自住型商品房和经适房在招标文件中确认为还建项目,单价
已经由政府确定,不得更改。在进行该项目的完工清算时,还建用
房的销售收入应做视同销售收入处理,同时,将此金额确认为项目
拆迁补偿费计入开发成本。
问题:
如何确定还建项目视同销售收入的价格?
政策依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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